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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部门上班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8点30到11:30、13点30到6点30。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负责工伤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执行国家统一的工作时间,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各地规定不一。建议拨打当地12333 人力资源咨询服务热线咨询。
二、找法网提醒您,工伤几种认定方法是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
三、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