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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涌。(惠州日报记者摄)
傍晚,夏日余晖照耀海面,大亚湾霞涌渔港里,数十艘中大型渔船扬帆起航,浩浩荡荡奔赴南海作业。就在昨天,为期3个半月的南海伏季休渔期正式结束,中午12时,惠州大亚湾渔民迎来全面开渔的日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亚湾百舸齐发争“鲜”去。
大亚湾霞涌小径湾属于南海海域,具有绝佳的滨海风光和丰富的渔业资源,成为渔民们的“捕捞圣地”。即使是在休渔期间,仍有不少渔民在利益驱使之下铤而走险,通过“三无”船舶、“套牌”渔船甚至自制简易(泡沫)平板偷捕,严重扰乱海上渔业秩序。
2022年11月22日凌晨许,罗某、刘某驾驶船只在霞涌小径湾附近海域(属于禁渔区)使用电拖网方式捕捞时,被广东省渔政总队大亚湾大队发现,现场查获电拖网、平拖网具、柴油机发动机、玻璃钢质船等捕捞工具及渔获物26千克。
经大亚湾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刘某无证驾驶一艘未在渔政部门登记注册船牌号的渔船,到达大亚湾霞涌小径湾附近海域(属于禁渔区),并擅自将普通渔网连接电机改造成“电网”进行非法捕捞活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最终,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拘役五个月;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同时责令二人连带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修复费9000元,用于放流鲷科鱼类、石斑鱼类、对虾等品种,以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
大亚湾加强海域巡查确保开捕秩序和安全。
这并不是个案。近三年来,大亚湾区法院审结环境污染类案件30宗,其中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就有23宗。
针对这一情况,大亚湾区法院加强与执法部门联动合作,通过全面摸排辖区资源状况、在违法行为多发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向当地渔民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措施,推动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积极构建一体化生态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