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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国内对新冠疫情的观点基本上认为是由于人们对野味的食用而引起的这次疫情,而对于近期全球各国相继爆发新冠疫情,有观点提出:疫情的最初发源地可能不在中国。但不论疫情的起因是什么,肆意食用野味都是及其残忍且不正确的行为。我国为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是早就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本次律霸小编就带领大家从一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去了解一下相关法律。
福建省武夷山市陈某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2020年1月26日中午12时27分,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称:“武夷山市兴田镇西郊村芦佈的陈某某一家均不做事情,专门售卖野味。”
接到举报后,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将该线索移交给了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同日下午16时许,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对陈某某的住宅进行检查时,发现并扣押冰柜存放的5只完整去毛的“山鸡”、3块带有白色羽毛的“山鸡”尾部肉块(重6千克)和9块疑似“山麂”的肉块(重13.6千克)。经鉴定,被扣押的5只完整去毛的“山鸡”死体和3个带有白色羽毛的“山鸡”尾部肉块,物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被扣押的9块“山麂”肉块,物种为2000年8月1日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赤麂。
陈某某交代,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间,为了自己食用,先后多次到武夷山市兴田镇西郊村“双喜垅”山场,用购买的10个猎夹,捕获了5只白鹇和2只赤麂并予以杀害。同日晚,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陈某某以涉嫌涉嫌非法狩猎罪立案侦查,同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2020年2月2日,该分局将该案提请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国家保护动物,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要求提取相关视频材料,提取作案工具,查明是否存在同案犯,是否有在禁猎区和禁猎期捕猎等其他犯罪事实。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批准逮捕职责中发现,陈某某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拟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于2月3日对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2月7日在正义网进行了公益诉讼诉前公告。
在了解过相关实际案例之后,我们需深刻认识到本案涉及的法律要旨: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在此,律霸小编再次告诫大家:管好自己的嘴,切勿乱食野味。同时,也切勿以捕捉、猎杀等等任何手段去伤害国家珍贵、濒危动物,及一切可爱的小动物们。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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