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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假离婚避债犯法。
1.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者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
2.假离婚伴随着房屋拆迁、购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解决孩子上学等问题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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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因为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利用假离婚不仅逃避不了债务,如果存在隐匿财产或者逃避强制执行等行为,严重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二、找法网提醒您,假离婚的包括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
1.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2.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而暂时离婚的行为。
三、债权人可以将离婚的双方作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中具有还款能力的一方列为被告。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