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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南方科大副教授贺建奎领导的团队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该团队使用基因编辑技术“CRISPR/Cas9”修改了婴儿的CCR5基因,号称先天性免疫艾滋病。
(资料图)
此消息一经发布立刻掀起轩然大波,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就在短短一年后,贺建奎再度出现在新闻中时,已成为阶下囚,罪名是“非法行医”。
该案于2019年12月3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贺建奎、张仁礼、覃金洲等3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其3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贺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张仁礼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法院认为,法院审理认为,贺建奎等三人在法律不允许、伦理不支持、风险不可控的情况下,采取欺骗、造假手段,恶意逃避国家主管部门监管,多次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辅助生殖医疗,造成多名基因被编辑的婴儿出生,严重扰乱了医疗管理秩序,应属情节严重。若予放任,甚至引起效仿,将对人类基因安全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3人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有关科研和医疗管理规定,逾越科研和医学伦理道德底线,贸然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人类辅助生殖医疗,扰乱医疗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关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
(一)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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