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3000331号-28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一、合同文本要规范。
合同应当选择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要采用开发商自行拟定的合同。该文本较好的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权利和义务关系,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利,而且该文本有统一编号,便于建委对买卖行为规范监督管理。
(资料图片)
二、交付定金应写清。
如需交付定金,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专门法律概念,我国《合同法》规定,定金是一种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的合同或认购书中将定金写成“订金”或其他名词,则售房一方即使违约也不会遵循定金罚则。因为一字之差造成购房人损失的案件有很多,尤其是认购预售的房屋,双方签定意向书,购房人交付定金,在正式开盘时房价上涨,开发商很可能违约退还定金,另高价售楼,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约明定金或约定错误,购房人就得不到双倍赔偿,其合法权利不能受到保障。
三、合同细节要明晰。
购房后双方的争议大都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明确造成的,虽然合同是统一规范的文本,但合同的细节还是应当约定详尽、准确,避免用含糊不清的用语。如房屋面积,应写明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各是多少,公摊面积包括哪些,绿化、配套设施包括什么,装修标准应具体写明用什么品牌,而不能用高档、进口材料等含混的用语。另外还有很多购房人容易忽略的细节,如合同最后落款的日期,合同签订的日期很重要,一旦对方没有按时履约,违约的时间计算就要看合同签订的日期了。出售房屋一方的签章,如果是单位一定要有公章,要有法人或有代理权限的人签字。签章是否符合标准决定了合同的效力。
四、违约条款很重要。
购房合同中很多违约条款都是针对购房人的,对售房方则常常约定不明,这需要购房人主动与对方协商,明确约定售房方的责任条款,将来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违约条款包括售房方迟延交房、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交房不合标准的责任,责任约定要有具体的计算方式,便于发生纠纷后的问题解决。
五、补充协议别忽略。
主合同签订完成后,出卖方常常会因房屋面积、产权办理、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免责条款等细节问题的变更或细化而要求买受人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是主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常会超出主合同为买受人的权利设定限制或为买受人设置更多的义务,因此,签订补充协议需谨慎,不要疏忽大意,误入圈套。
另外,合同往往都会约定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按照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指天灾人祸类的事实,如地震、台风、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突发社会事件。实践中,出卖方往往会任意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将其作为自己的违约的借口并逃脱责任,这需要买受人能正确地分辨。在此建议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咨询律师或者请律师代理,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综合以上介绍,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约定相应细节问题。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霸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