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3000331号-28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资料图】
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满足的条件如下:
1、有效的债权必须存在;
2、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达成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应当正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原合同应当依法书面订立,转让协议也应当书面订立,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3、转让的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4、债权转让协议应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律师补充: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