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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田宝玲 李小英)日前,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时,发出《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实施后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家长应时刻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和情感需求,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在审理这起离婚案件时,承办法官发现,张某和李某因家庭琐事经常当着孩子的面吵架,导致原本活泼外向的孩子越来越沉默。2021年,张某带着孩子与李某分居生活。因工作和夫妻感情两不顺,张某经常大声呵斥责骂孩子来发泄情绪,李某更是对孩子不闻不问,导致孩子十分压抑痛苦,以致沉迷于网络游戏,拒绝出门参与社会交往,并长期辍学在家,目前已无法与他人正常言语交流。
“张某、李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因夫妻感情不和而疏于对孩子履行照护义务,主观上忽视了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客观上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形成了阻碍,且长期放纵孩子辍学在家玩电子产品,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表示。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大田法院第一时间责令张某和李某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在日常生活中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等。《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当天,承办法官来到张某家中家访,并进行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责任。
经过承办法官的教育指导,张某认识到自身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后悔没有给予孩子足够关注和关爱,并承诺会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转变家庭教育方式,让孩子在温情陪伴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