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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误以为工伤就是和工作有关的一切伤害,实际上并不是,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解答:
因现实情况的复杂程度不同,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持有不同的裁判倾向。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能被认定工伤的条件是:时间上必须是上下班途中;空间上应满足合理时间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事件上应符合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报警,由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为之后申请工伤提供重要依据。
律师补充:
根据社会普遍观念,上下班的合理途径并非必经或唯一的路线,而应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劳动者居住地和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不限于最短路线,也不应由用人单位指定路线。故对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的合理判断,可考虑从绕道的必要性和距离长短,并结合其他因素加以解释。在上下班途中"时间"的合理解释上,不能简单理解为用人单位考勤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以及因合理事由而引起的延误或提前等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