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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6月12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城镇司法所联合城镇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6月11日,冯某、石某与盆某相约到保城镇番文村委会什么东村附近河边喝酒。期间因一言不合,盆某与冯某、石某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冯某、石某受伤。12日上午,冯某到城镇派出所报警,接到报案后,城镇派出所联合城镇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在详细了解了具体诉求后,电话约访了盆某,了解其调解意向,盆某当即表示愿意调解。在接下来的调解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工作人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在调解员法理结合的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书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