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3000331号-28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618网购,谨记这几点注意事项
(相关资料图)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作为新消费方式进入人们的生活,网络购物的方便快捷使其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然而,网络购物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种种挑战。在618即将到来之际,江西道善(赣州)律师事务所为准备疯狂买买买的你,整理了以下必备常识。
1.卖方承诺水果、海鲜等易腐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 消费者定作的;(二) 鲜活易腐的;(三)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 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由上可知,鲜活易腐的商品不在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内。但最高人民法院《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四项除外商品做出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承诺,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其承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卖方承诺水果、海鲜等易腐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属于双方意思自治,是有效的,应当遵守其承诺。
2.卖方能否以商品包装已拆封为理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许多网购卖方以“商品拆封会影响二次销售,拆封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而拒绝退货。规定第三条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只要商品完好即使已拆封包装也不影响消费者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
3.网络购物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卖方赔偿的吗?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4.网络购物的商品在快递运输过程损坏、丢失,由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网购一般使用快递物流的方式交付标的,收货人收货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也就是说在签收快递前风险由卖方承担,签收快递后风险则转移至买方。
5.卖方进行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赔偿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即卖方若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购买商品价格的三倍赔偿。
6.网购时商家在商品中详情页中承诺假一赔十,但商品经鉴定为假后,商家反悔仅按假一赔三赔偿。
规定第十条,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向消费者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卖方为促进销售可能会做出超出法定赔偿标准的承诺,消费者主张假一赔十,卖方应按照承诺赔偿。
7.消费者与购物平台“自营店”产生纠纷能否向平台维权?
规定第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标记自营业务方式或者虽未标记自营但实际开展自营业务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购物平台拥有权益保障和经营的优势,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自营商品,而购物平台的商品有自营标识实际并非自营,对消费者购物具有诱导性,故消费者可向购物平台主张权益。
8.卖方的商品存在“刷单、刷评价”,消费者能否要求退货退款?
规定第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卖方刷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退款。
9.网络购物中促销活动卖方标记享有“最终解释权”,有效吗?
规定第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有以下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三)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最终解释权”属于一种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无效的。
10.商家以在平台外支付可以优惠为由诱导消费者支付,出现纠纷时,商家以不在平台支付为由拒不负责,怎么办?
规定第五条,平台内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引导消费者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以外的方式进行支付,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责任,平台内经营者以未经过交易平台支付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购物时,注意不要在平台以外支付。若商家客服引导在平台外支付的,卖方应保障消费者的权益。